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和省政府辦公廳《關于政府集中采購有關事項確定公布權限的復函》(蘇政辦函〔2003〕72號),經市政府同意,現將2010、2011年度南通市市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、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市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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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辦公自動化設備:計算機及外設、復印機、速印機、投影儀、掃描儀、傳真機、刻錄機、視頻展示臺、觸摸屏等;
2.電器設備:電視機、電冰箱、空調(包括除濕設備)、攝影攝像器材(照相機、攝像機、攝錄一體機、數碼一體機等);
3.家具:辦公家具(采購額5萬元以上)、學生課桌椅(由市教育局實行部門集中采購);
4.專用設備:
?。?)印刷設備:包括一體機、分頁機、裝訂機、切紙機等;
?。?)網絡設備:服務器、路由器、交換機、工作站、不間斷電源、顯示終端設備及其他網絡設備等;
(3)醫(yī)療設備:采購單價10萬元以上或批量采購20萬元以上醫(yī)療設備(由市衛(wèi)生局實行部門集中采購);
(4)廣播電視、影像設備:采購單價10萬元以上或批量采購20萬元以上;
?。?)燈光、音響設備;
(6)電梯;
?。?)體育器材及設備(單價或批量采購1萬元以上);
?。?)安全監(jiān)控設備;
?。?)通信設備;
?。?0)計劃生育設備;
?。?1)教學科研設備及儀器(由市教育局實行部門集中采購);
?。?2)道路清掃及環(huán)衛(wèi)設備;
?。?3)環(huán)保設備;
?。?4)檔案設備;
?。?5)消防器材;
?。?6)供電電纜、環(huán)網柜等供電主材及相關設備;
?。?7)路燈主材。
5.交通工具:公務用車(包括轎車、面包車、旅行車、大客車、特種車輛、摩托車)、船、汽(游)艇;
6.軟件:成套商品應用軟件(單價或批量采購1萬元以上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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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的辦公用房裝飾、裝修及維修工程(5萬元以上,100萬元以下);
2.水利工程(5萬元以上,50萬元以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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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大宗印刷(同類項目單次或累計1萬元以上);
2.車輛保險;
3.車輛大修;
4.國際國內機票;
5.軟件開發(fā)設計:含方案設計,預算金額10萬元以上;
6.系統(tǒng)集成、網絡工程;
7.各種設備維護(10萬元以上);
8.物業(yè)管理(10萬元以上)。
二、分散采購限額標準
對集中采購目錄以外、采購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單位按照《南通市市級政府分散采購管理辦法》(通財購[2005]3號)實行分散采購。采購單位不具備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招標能力的,應當委托集中采購機構或政府采購業(yè)務代理機構在委托的范圍內代理采購。
三、公開招標數額標準
集中采購或者分散采購的項目,凡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,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(法律規(guī)定的特殊情形除外),由集中采購機構、采購單位或認定的政府采購業(yè)務代理機構實施采購。具體數額標準為:50萬元以上的單項或者批量貨物;30萬元以上的單項或者批量服務;政府采購工程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四、其他事項
?。ㄒ唬┘胁少從夸浺詢鹊捻椖?,必須按規(guī)定委托市政府采購中心實行集中采購。
?。ǘ┕_招標數額標準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,可按規(guī)定選擇公開招標以外的其他方式采購;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,需要變更采購方式的,應在采購前報市政府采購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批準。
(三)自主創(chuàng)新產品、節(jié)能、環(huán)保產品(須經權威部門認定)、進口產品按財政部有關文件規(guī)定采購。
?。ㄋ模榉€(wěn)步推進政府采購工作,便于部門預算的編制和執(zhí)行,此次公布的市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、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執(zhí)行期限為二年,如遇國家出臺新政策及特殊情況需要變動的,另行公布。
?。ㄎ澹┎少弳挝灰⒔∪少忣I導(工作)小組,加強單位內部政府采購管理,在政府采購的組織、需求、預算、計劃、實施、合同、驗收、監(jiān)督等環(huán)節(jié)明確工作要求,嚴格執(zhí)行政府采購有關規(guī)定,防止違反政府采購法規(guī)行為的發(fā)生。